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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跨区变更税务登记都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跨区变更税务应提交的资料:
1.《纳税人迁移前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情况表》(一式三份);
2.《核销发票呈批表》(空白发票待核销企业适用) (一式三份);
3.《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二份);
4.《取消帐户缴税功能申请表》;
5.《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6.总机构批准分支机构独立核算的证明(核算形式变更企业适用)
7.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已变更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原签订的《委托缴税协议书》原件;
10.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11.属法人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租用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若出租方为有出租业务的纳税人且因历史原因确实无法提供产权证明的,可提供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同意承担相关责任的证明)。
12.《出口企业非年度正常清算报告》
13.尚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发票领购簿》;《购领(订购)发票领、用、存分类(分户)登记薄》,购票手折及收据
14.三年内购买的所有发票、会计账簿、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如银行对帐单等)
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清算报告(外资企业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