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公司参与内地经贸往来的增多,香港公司和内地之间的纠纷也随之增加,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与国内公司做贸易后有争分,香港公司在内地起诉该内地公司,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法院诉讼时,首先必须办理相关公证手续,那么如何办理,办理哪些文件,流程时间费用怎样,以下将详细说明。
首先来看一下香港公司国内法院诉讼公证的法律基础
1、维也纳领事认证公约
2、《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3、《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要公证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董事签署的委托书, 必需出具董事会决议,确认通过的决议事项(例如授权内地的律师进行诉讼),而中国委托公证人将凭董事会决议、贵司的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最近年度的周年申报表AR1,连同委托书一起公证,并出具《公司董事会决议证明》
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
A董事会决议原件;
B授权委托书原件;
C该公司全体董事的身分证或护照复印件;
2.如果公司只有一位董事,需要亲临,如果是两位,可以其中一位亲临,受托人不需到场。
(目前我司有合作的律师,可以安排董事在国内签字,不需要亲临香港)
3.份数:通常为一正一副,也可增加;
4.时间:收到全部文件后,5-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