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法院离婚判决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美国加州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欲申请人民法院的承认,应按法释[2000]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办理: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美国加州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美国加州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美国加州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我于07年在宁波民政局与美籍华人登记注册结婚,09年感情破裂离婚,美籍男方不愿意来宁波办理离婚手续,他申请美国加州法院离婚判决,后来美国加州河边县法院直接寄了离婚判决书给我。我们没有子女,没有财产和债务,离婚判决相对简单。
我想问一下,贵院怎样承认美国加州河边县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的有效性?
之前的2年我一直在咨询和查证,都是说要美国当地州务卿或是美国国务院认证,还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领事认证。我没有签证出不了国,美国领事馆又不接受中国的邮寄服务,当地也没有其他认识的人,所以实在没有办法办理。心里真的非常焦急。我想问一下是否一定要那么办,才能承认美国加州河边县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的有效性?我有美国法院传唤出庭的文书,也有判决书和收据,能不能简化手续直接翻译下中文就给盖承认有效性的章?
美国法院的离婚判决要想在中国被承认,就必须办理中国使领馆认证,之后方可在中国使用。
我司在美国有专门的律师办理,无需当事人赴美,减轻国内当时人的负担。
美国加州法院离婚判决公证认流程
1、美国公证人公证;
2、州务卿认证;
3、中国领事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