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海外华人最多的国家,因此在美国结婚,离婚的中国人也很多,那么其离婚判决书要想在中国被认可,还需要相关的认定程序,这时需要提供美国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文件。
首先来看一下美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中国认可的法律依据
美国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欲申请人民法院的承认,应按法释[2000]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办理:
1.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美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美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2.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一个中国人和美籍华人在美国结婚,领取美国结婚证,后在美国离婚,美国法院发出了离婚判决书,现在中国人要在中国再婚,国内民政部门需要提供美国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中国驻纽约总领馆认证文件,这该怎么办?
这是很多在美国办理离婚手续的中国人经常遇到的问题,根据国内法律的规定,美国离婚判决书要在国内被认可,必须在中国的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确认,同时需要对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
美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办理中国驻纽约总领馆认证详细说明如下: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已经美国国务院或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认证办公室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认证程序
(一)有关文书在认证前,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或由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
(二)所在州州务卿认证(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再由州务卿认证);
(三)驻美使馆所在领区还需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美方认证单位所在领区(请点击查看领区划分)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三、提交材料
(一)逐项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一份。
(二)拟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如办理公司营业执照文件认证,还应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护照或驾照复印件及能证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四、办理方式
(一)当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递交并领取认证申请。
(二)无需提前预约。
(三)如有需要,当事人须根据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通知前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