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2、《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3、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
4、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
德国公司公证认证,即对德国公司文书办理律师公证之后,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德国认证,也叫德国大使馆认证,德国认证手续必须拿到中国驻德国大使馆认证,办理德国认证的前提是首先办理德国公证。
德国公司公证文件通常如下:
- 注册证书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章程及组织大纲 M&A
- 股东、董事名册 Register of Members/Directors
- 股东/董事会议决议Shareholder/Director Meeting Resolution
- 董事在职证明Incumbency
- 公司存续证明 Certificate of Good Standing
- 律师/注册会计师/银行专业推荐信/银行资信证明 Professional reference letter
- 合同Contract
- 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Proxy
- 授权书 Authentication
- 声明书 Statement
- 诉讼书Litigation
- 招投标书 Tender
- 其他商事文件
德国公司公证文件最终要以文件使用部门的要求为准。
德国认证流程:国际公证人公证,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中国驻德国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