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文书拿到之外使用就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马来西亚使馆公证认证是保证马来西亚文件在中国有效使用的基础。
办理马来西亚认证,首先须由马来西亚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 ,然后经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后,再到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
所谓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即对马来西亚产生的文件在办理完当地国际公证后,送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是马来西亚文书拿到马来西亚之外使用的“签证”。
马来西亚认证是马来西亚文件拿到中国使用的前提,无论是办理马来西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变更,还是马来西亚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以马来西亚公司名义在国内购置房产,用马来西亚持有国内商标专利及其变更,都需要办理马来西亚使馆认证。
办理马来西亚公证认证的目的就是要使马来西亚的文件在拿到中国使用时,被文书的中国的政府机构所认可。
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要办理马来西亚公证认证手续。原因很简单,马来西亚的文件在马来西亚使用,完全没问题,但是拿到中国,中国不了解你马来西亚的文件真假,所以必须先由国际公证人公证,经过公证的文件送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马来西亚使馆认证。
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的时间在15-20工作日左右。
领事认证只确认马来西亚外交部及其授权机构认证官员的签字和该办的印章属实,对文件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但是,如果认证文件内容与中国法律及有关规定相抵触,大使馆将不予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