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马来西亚公司使用的增多,效果法律意见书及公证认证需求也随之增加。
马来西亚法律意见书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1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马来西亚法律意见书,即由马来西亚律师对马来西亚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然后对其出具意见书。
马来西亚公司在中国海外投融资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多,马来西亚公司的身影也越来越多出现在各种场合,与之同时,马来西亚律师公证见证,法律意见书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马来西亚公司法律意见书,是由马来西亚执业律师对马来西亚公司的真实性,目前状态,财务状况等各种数据收集整理之后,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出的综合评价。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马来西亚法律意见书完成之后,要在中国有效使用,接下来就必须办理马来西亚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认证,这样之后就可以有效在中国使用。
使馆认证网在全球各大主要城市及离岸公司注册地均有律师直接办理,可为我司客户提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面地区及属地的公司或其他法律意见:马来西亚、美国、香港等。
出具马来西亚法律意见书的时间要视文件的复杂程度而定,马来西亚法律意见书认证的时间在15-20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