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文件办理中国驻澳洲领事馆认证的法律依据
1、维也纳律师认证公约
2、《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3、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澳洲产生的文书拿到中国使用之前,必须办理中国驻澳洲领事馆认证,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中国驻澳洲领事馆公证认证程序要三步走:
1、由国际公证员出具公证书;
2、拿着已经公证员盖章签名之文件到澳洲外交及贸易部驻新南威尔士州办事处(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进行认证(Authentication)。
办事处地址:LEVEL 7,26 LEE STREET SYDNEY NSW 2000
办事处电话:9207 6904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am – 1:00pm
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3、再拿着已经上述办事处认证之文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悉尼总领馆盖章签名。
总领馆地址:39 DUNBLANE STREET, CAMPERDOWN NSW 2050
办事处电话:8595 8002
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am – 12:00noon
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如果文件要拿到香港或澳门用的话,公证程序只要两步走:
1、由公证员出具公证书;
2、拿着已经律师所公证员盖章签名之文件到澳洲外交及贸易部驻新南威尔士州办事处(THE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进行认证(Apostille)。
如果公证文件用于英联邦所属国,例如新加坡等,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会直接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