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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商标注册流程详解
一、冰岛商标注册程序简介
1、冰岛现施行的商标法是自1997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第45号法律,集体商标法是1939年生效的89号法律。
2、在冰岛商标专用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原则。冰岛法律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取得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如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能否注册,法律未作规定。
3、冰岛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国际分类相同。在申请时,一个申请可以包含数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但需按类缴纳费用。
4、冰岛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于1997年4月15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IS。
二、商标注册详细资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法律规定,个人和法律实体有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外国商标所有人必须要有在冰岛定居的代理人以接收商标通知和传票。。
2、申请所需文件:
A、商标图样。
B、委托书。
C、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品和服务分类。
3、审查流程:商标局就每个时期的文件的形式、商标的显著性及是否存在在先的注册或时期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商标,准予以公告。申请人对注册当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作出裁定的2个月内向商标和专利事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但必须同时缴纳申诉费用,否则申诉委员会将不认可并驳回该申诉。
4、官方回执时间: 1-2月
5、注册需时:5-8个月
6、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出申请的次日起计算。
7、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应该在期满前后6个月内提出并缴纳官费。
三、注册建议与分析
冰岛属马德里成员国(纯议定书国),也可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冰岛商标注册,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方式办理冰岛商标,费用上比单一办理要便宜。如对时间及单独商标证书有较多要求,则可选择单一方式办理。
1、冰岛现施行的商标法是自1997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第45号法律,集体商标法是1939年生效的89号法律。
2、在冰岛商标专用权的获得基于注册原则。冰岛法律规定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取得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如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能否注册,法律未作规定。
3、冰岛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与国际分类相同。在申请时,一个申请可以包含数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但需按类缴纳费用。
4、冰岛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于1997年4月15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IS。
二、商标注册详细资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法律规定,个人和法律实体有权取得商标专用权。外国商标所有人必须要有在冰岛定居的代理人以接收商标通知和传票。。
2、申请所需文件:
A、商标图样。
B、委托书。
C、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品和服务分类。
3、审查流程:商标局就每个时期的文件的形式、商标的显著性及是否存在在先的注册或时期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商标,准予以公告。申请人对注册当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作出裁定的2个月内向商标和专利事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但必须同时缴纳申诉费用,否则申诉委员会将不认可并驳回该申诉。
4、官方回执时间: 1-2月
5、注册需时:5-8个月
6、注册有效期:10年,自提出申请的次日起计算。
7、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应该在期满前后6个月内提出并缴纳官费。
三、注册建议与分析
冰岛属马德里成员国(纯议定书国),也可通过马德里途径单独办理冰岛商标注册,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方式办理冰岛商标,费用上比单一办理要便宜。如对时间及单独商标证书有较多要求,则可选择单一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