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
2、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
3、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办理阿富汗公证认证的目的就是要使阿富汗的文件在拿到中国使用时,被文书的中国的政府机构所认可。
很多人会问为什么要办理阿富汗公证认证手续。原因很简单,阿富汗的文件在阿富汗使用,完全没问题,但是拿到中国,中国不了解你阿富汗的文件真假,所以必须先由国际公证人公证,经过公证的文件送阿富汗联邦办公厅认证,最后送中国驻阿富汗使馆认证。
1、中国公民和阿富汗公民均可申请办理文件认证。
2、由阿富汗有关机关出具并准备在中国使用的文件必须先经阿富汗公证机关公证,并经阿富汗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再到中国大使馆办理文件认证。
具体要求如下:
1、如实、完整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2、提供经阿富汗公证机关公证并经阿富汗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办理商业文书认证,需提交公司或单位负责人签署的介绍信,写明需要认证的文件和认证目的;
4、办理个人出生、结婚、学历、无犯罪记录等类认证,需提交个人介绍信,写明需要认证的文件和认证目的。同时需提交本人有效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提示:1、阿富汗外交部领事司对商业文件进行认证前,可能还要求有关机构或商会先给予认证。具体要求请向阿富汗外交部领事司咨询。
2、根据需要,大使馆有权要求当事人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3、个别认证申请可能需要更长的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