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文件国内使用前,首先需要办妥香港公司公证及转递手续。以下将详细讲解。
香港以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国际地位,已经成为大陆人士开拓海外市场的主要跳板,选择注册香港离岸公司,已经是内地SOHU的重要手段,那么注册了香港离岸公司后,相关文件要在国内使用,则需要办理香港离岸公司公证,这个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为什么要办理香港离岸公司公司,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香港离岸公司国内公证的流程:
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香港公司国内使用公证需要提供的文件:
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AR1,章程,以及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任命书等文件
办理时如果只是公司文件,则无需提供原件,都可以查册到,如果是涉及到签字的文件,则需要董事面签。
办理时的时间在2周左右。
香港公司文件国内使用公证转递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