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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代夫(Maldives)驻港领事馆贸易和领事服务
贸易和领事服务:
贸易协助
中国与马尔代夫之间的贸易自2002年以来呈显著的上升趋势.中国已经成为马尔代夫商人最为信赖的合作伙伴之一。
为了更好的促进并加强中国与马尔代夫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马尔代夫驻华使馆将向中国商业团体提供相关的马尔代夫方面的信息以及商业机会, 展示马尔代夫作为一个投资目的地的优势及特点。 此外,使馆将积极推进马尔代夫在中国市场的参与以扩大两国间的进出口市场。
使馆将协助商业团体在中国进行的投资以及贸易项目。协助安排及举办在中国进行的有关投资机会的商业论坛。
领事服务
使馆将为需要咨询帮助的人提供有关马尔代夫生活个各方面的介绍及建议。使馆工作人员将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及法规,马尔代夫外交部方面的规章,条令,以及其他国际法令法规来履行其职责。以上法律法规包括: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63)以及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4)。
马尔代夫(Maldives)驻港领事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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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九龙亚士厘道29至43号 九龙中心大厦 201至2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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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info@maldivesconsulhk.com | |
网址 | www.maldivesconsulhk.com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10时至下午5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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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领事 | Bob N. Harilela, JP m |
电话: 2376 2114 传真: 2376 2366 |
名誉副领事 | Vijay B. Harilela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