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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认证须知
中国驻阿拉伯阿联酋公证机构及相应机关为其本国、我国及第三国公民出具拟送至我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须经我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我馆只认证公正机构或授权机构出具,并经阿联酋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文书。认证申请须由当事人本人前来使馆办理。
关于拟认证的公证文书的有效期:公证文书长期有效的,只要文书上驻在国认证机构官员的签署备案尚有效,即可受理。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超过三个月的,不予认证,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我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不予认证。
提交材料:
1、一份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公证认证申请表”、“公证认证接谈笔录”;
2、护照原件/复印件、在阿长签复印件;
3、申请认证民事类证书,如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所需认证的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两页以上的必须完整装订才受理;
5、办理组织和机构证书认证的,该组织或机构须出具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公函。
●有关认证的其他事项,请咨询领事官员。
所需工作日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出证,无特殊原因不办理加急。认证分为民事认证和商事认证两大类。民事认证费用为65迪拉姆,商事认证费用为130迪拉姆。
民事类法律文书包括:婚姻状况、出生、死亡、身份、亲属关系、经济担保等。
商事类法律文书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资格、授权书、资信情况、劳务协议、遗产继承、财产赠予、房屋转让和买卖等。
驻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大使馆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ARAB EMIRATES
大 使: 高育生(Gao Yusheng)
地 址: ABU DHABI ZONE 2 STREET 11 NO.207 (AL SUDAN STREET NO.207)。
信 箱: P.O.BOX 2741, ABU DHABI, UAE
电 话: 00971-2-4434276
传 真: 00971-2-4436835,4435440
商务处电话:009712-4765525
传真:009712-4764402
网 址:http://ae.china-embassy.org
http://ae.chineseembassy.org
电子邮箱:chinaemb_ae@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