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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认证须知
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
目前正值爱沙尼亚高校毕业的时间,中国留学生在爱高校毕业并获得学位,其学位需办理公证、认证后方可回国使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在爱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学位公证;
二、前往爱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
三、到中国驻爱沙尼亚使馆办理认证和留学回国证明(需携带本人护照及爱沙尼亚居留证)。
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提醒当地中国留学生毕业后务必按上述流程办理学历公证、认证,勿急于回国,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大使:曲喆(Qu Zhe)
地址:NARVA MNT.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国家地区号:00372
总 机:6015830、6015831
传 真:6015833
网址: http://www.chinaembassy.ee
http://ee.chineseembassy.org
http://ee.china-embassy.org
电子邮箱: CHINAEMB@ONLINE.EE
经 商 处
地 址:JUHKENTALI 21,10144 TALLINN,ESTONIA
电 话:6607867、6607868
传 真:6607818
领事部地址:塔林市纳尔瓦大街98号 邮政编码:15009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二、四下午14:00 - 17:00
电话:372-6015830 传真:372-6015833
电子信箱:consular@chinaembassy.ee
申办认证须知
(一)、凡送往中国境内使用的各类证书,均须先经爱沙尼亚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后再到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馆领事部认证;
(二)、爱沙尼亚外交部领事司地址: Islandi Väljak 1, 15049 Tallinn
(三)、申请人须提供认证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护照复印件并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
(四)、经中国境内涉外公证机关公证的各类证书或文件,须再依次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爱沙尼亚驻华使馆认证后方可送往爱境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