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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学校公证认证怎么办理
领事认证须知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由加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加外交部或有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一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金属孔钉(eyelet)装订、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办理程序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加方认证机构联系方法可参见加外交部及有关省(地区)政府认证办公室联系方式。
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
大 使: 章均赛(Zhang Junsai)
地 址: 515 ST.PATRICK STREET, OTTAWA, ONTARIO, CANADA, KIN 5H3
信 箱: P.O.BOX 8935 NEW TERMINAL, ALTA VISTA, OTTAWA, CANADA
电 话: 001-613-7893434/7910511
传 真: 001-613-7891911/7891414
网 址: http://ca.china-embassy.org
http://ca.chineseembassy.org
电子邮箱: chinaemb_ca@mf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