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西班牙文书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
西班牙产生的文书拿到中国使用之前,必须办理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认证,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一家西班牙公司要在国内成立一家外资公司,在办理手续时,商务局要求提供西班牙文件公证认证,这该怎么办?
西班牙文件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西班牙文件公证认证流程
一、认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请您先在西班牙当地律师事务所(NOTARIO)办理相关公证书。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西班牙司法部认证。
第三步,将经司法部认证的文件送西班牙外交部认证。
第四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大使馆申办认证。
在大使馆申办认证的材料要求
如果您需要将在西班牙产生的文件送往中国使用,您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来大使馆办理有关文件的认证。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填妥《公证认证申请表》
提供已由西班牙外交部认证过的公证文件原件及整本复印件
如您的文件含有空白页(包括封皮),除非该页上注明“此页无正文”字样,否则,您需要将该空白页裁掉一半
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者需持有您或申请机构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