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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领事馆认证区域划分规定
领事认证制度是世界各国为了相互便利文书往来而在外交领事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国际惯例。国际交往的发展伴随着各类文书在世界各国间的大量流动,但各国关于出具公证书、商业证明等的形式和要求却不尽相同。领事认证制度通过一环扣一环的连锁认证方式,由一国驻外外交或领事机构确认最后环节的印章和签字属实,使相关文书能为该国国内有关部门和机构接受,不致因有关机构怀疑文书本身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在当地的使用,从而涉外文书能够在各国间顺利流转和使用。
送往外国使用的,文书使用国在我国设有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同时该领馆辖区包括为您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分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送往外国使用的,文书使用国在我国设有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同时该领馆辖区包括为您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内涉外公证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分会出具的涉外公证书、相关证明及单据等。
举例说明:如意大利驻上海有总领馆,并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其领区(即该领馆管辖的范围)包括上海、浙江、福建等省市。如您的文书在浙江省出具拟送往意大利使用,应在浙江省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后,再送往意驻上海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无需送外交部领事司和意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