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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送往香港、澳门使用的公证书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海牙取消认证公约出台的背景
海牙国际私法委员会是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通过制定公约,来解决各国间的法律冲突,以达到逐步统一国际私法的目的。
公约的主要内容
公约由序言、正文和附件三部分组成。序言部分阐明公约的目的是“愿意取消外国公文书需经外交或领事的认证”。正文部分共15条,分别就公文书的定义、认证的定义、附加证明书制度、公约与其他有关条约、公约或协定的关系及公约的批准、生效、加入等问题做了具体规定。其中,附加证明书制度是正文部分的核心,也是公约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公约附件部分附有附加证明书示范格式,以便各缔约国参照使用。
由于澳大利亚已于1965年加入了《取消对外国公文认证要求公约》,且目前该公约适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因此,由澳大利亚送往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文书无需中国驻悉尼总领馆的领事认证。
由澳大利亚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经澳外交贸易部驻新南威尔士州办事处确认(APOSTILLE)后,即可在香港、澳门直接使用。非澳大利亚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则需经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再由澳外交贸易部驻新南威尔士州办事处确认(APOSTILLE)后,送至香港、澳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