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香港公司在大陆应诉的律师授权委托书公证
香港公司被国内公司起诉,香港公司提供的律师委托书是否可以在香港做公证呢?
答案:可以在香港做公证。 需要拟好委托书,董事亲自到香港与律师面签(单一董事),与香港律师密切合作,我们客户无需亲临香港。
公证的资料有:香港公司CI、BR、最新资料表、委托书。
制作授权委托书的时候,尽量制作中英文对照版本,或几份单独以英文、中文书写的版本,省去翻译费及翻译时间。此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案件后期执行等情况,把授权权限写全,避免执行阶段出现另外制作授权委托书及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的麻烦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办理流程: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办理时间:1-2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