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BVI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的公证认证
2006年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一家公司,现在想投资国内,在青岛成立外商独资,工商部门要求对国外这家公司的开业证明做公证认证,并要求在注册当地办理公证,一定要在当地办理吗?
随着中国利用外资的进一步深入,为了规范投资主体资格,限制“假外资”的出现,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制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因此,以BVI公司及开曼投资中国,设立外资公司,就必须对其主体资格文件进行公证认证。由于中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Virgin Islands)、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等英国海外离岸属地没有设立领事馆及外交机构,同时这些英国属地的军事外交仍隶属于英国,因此,这些地方产生的文件,须经英国外交部认证办公室或在当地经英国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官员认证后,再到中国驻英使馆认证。程序如下:由国际公证律师或公证员对BVI公司文件进行公证,然后交由英国外交部认证,最后拿到中国驻英使馆认证。经过以上三步完成之后的文件拿到中国来使用才是被认可的。
答:有两种方式办理BVI 公证认证:1、BVI当地公证—当地高院加签—英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2、国际公证人公证(英国律师)—英国外交部认证—中国驻英国大使馆认证;
大部分的客户都是选择第二种方式,因为比较简单,办理时间快,费用较低。
提供资料:开业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般是公司注册证书)
办理时间:第一种方法30个工作日左右;第二种方法15个工作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