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开曼注册的公司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公司文件的公证认证
开曼公司以其优良的公司特性,例如:董事股东信息隐秘,股份转让快捷方便,没有任何税费,一直以来受到国际投资者的青睐,开曼公司作为最为广泛使用的投融资平台,是跨国公司、VC 、PE、上市融资,返程投资者的使用最多的离岸公司类型。在中国,开曼公司一直处于我国利用外资最多的前三个国家和地区之列,2005年和2006年BVI等自由港的投资总额分别约占中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43.06% 和52.04%,此外,2007年,香港和BVI分别排在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第一和第二位。
随着中国利用外资的进一步深入,为了规范投资主体资格,限制“假外资”的出现,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制定「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开曼群岛公司是不允许在开曼进行经营活动的,它可以在除开曼的任何地方来经营。但它仍属于开曼注册的公司。
因此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必须办理开曼公司公证认证手续。
开曼公证是由具有公证资格的公证员来完成,因为开曼均是外交隶属于英国,因此英国的公证人和开曼公证人均可以对开曼文件办理公证。
中国驻英使馆认证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对于非英国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书,请您先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事务所(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英国外交部公证认证办公室或英国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如相关文书系由英国政府部门出具,则可径送英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大使馆申办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