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设立外资公司时境外个人投资者的护照公证认证
可以拿到工商部门对其护照原件先核对,同时一并提供本人的入境记录证明文件(须由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如果以上文件还是被告知不能接受的话,就需要对其护照办理中国驻该护照发出过办理使馆认证。作为自然人的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由于各国制度不同,《执行意见》对“身份证明”内容并无统一要件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等足以确认自然人身份的基本内容。在实践中,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办理中国驻外使馆认证流程:
第一步,首先需将办理的文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该国外交部公证认证办公室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