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新加坡公司代表处设立的公证认证
根据海牙公约的规定,成员国及非成员国的文书拿到非成员国使用,都需要进行使馆认证。目前中国尚未取消文书认证的海牙公约,因此严格意义来讲,只要涉及到国外的材料拿到中国大陆来使用,就必须进行公证认证。
一般需要办理国际公证认证的场合:
1、在中国大陆设立外资代表处、外资独资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以及相关变更,如代表处延期、任命首代或代表、外资股权变更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一直想在国内成立一个办事处,但国内对国外公司有注册时间的要求,现在我的新加坡公司正好两年了,在国内成立办事处,除了时间要求两年或两年以上,同时还必须对公司文件进行公证认证,另外,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还要求,必须把文件分开办理公证认证,不能一起办理。
成立办事处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1、注册证书;2、章程;3、注册纸;4、授权书;5、任命书;6、银行资信证明;(注意:授权书、任命书必须提供原件)
办理流程:国际公证人公证/新加坡法律学会认证/中国驻新加坡使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