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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无犯罪记录公证认证后申请中国签证
随着跨国婚姻以及出国留学工作的增多,中国大陆人在国外,比如:香港、台湾、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申请登记结婚,领取国外结婚证的也越来越多。因此,国外结婚证在中国使用的机会和频率也越来越多,包括:遗产分配、房产买卖、离婚等等,很多场合会用到国外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国外结婚证的使用部门(一般是政府部门或法院)都会要求对国外结婚证进行公证认证,这是由于中国目前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国外产生的文件在国内使用就必须有所在国公证员对结婚证公证,然后有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送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进过以上程序,这个国外结婚证在国内才能被认可。
美国旅游时在纽约办理了结婚,领取了美国的结婚证,现在需要在国内办事,政府部门要求办理美国结婚证公证认证手续,中国驻美使领馆可以为在美中国公民办理相关公证服务,同时为美国产生的文书,送往中国使用办理有关认证,以下是中国驻美使馆公证认证详细说明:
一、申请条件
需认证的文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书已经美国国务院或州务卿(Secretary of the State)认证办公室认证;
(二)文书真实、合法,没有明显违反中国法律或可能损害中国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三)申请认证的文书在两页以上的,应装订成册,不易被拆换。应采用火漆加封或加盖骑缝章或钢印等,以保证文书的完整性。
二、认证程序
(一)有关文书在认证前,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办理公证或由有权机关出具“核证副本”(Certified Copy);
(二)所在州州务卿认证(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请认证,再由州务卿认证);
(三)驻美使馆所在领区还需送美国国务院认证办公室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美方认证单位所在领区(请点击查看领区划分)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
- 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的认证。
所以办理加拿大人在办理中国的签证延期时,中国的出入境会要求本人提供在加拿大期间的无犯罪记录,同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首先需要向加拿大皇家骑警申请无犯罪记录,然后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手续。
办理程序 :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