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澳大利亚个人投资中国的护照公证认证
由于中国尚未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同时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澳大利亚人要在国内成立外资公司,在办理时被要求提供合法主体资格证明,同时需要中国驻澳使领馆的认证手续,这个该怎么办?在澳洲驻华使领馆办理可以吗?还是必须要到澳大利亚办?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凡是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时。必须提供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同时需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对于国外个人主体资格证明就是他的国外护照。
具体到本案例,就是对澳大利亚护照公证认证。流程如下:
首先由澳洲国际公证人公证,然后送澳洲外交部驻悉尼办公室认证,最后送中国驻悉尼总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