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办理加拿大BC省结婚登记证书公证认证
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管辖的公民公证事务主要有:(1)为我国公民发生在驻在国的法律行为进行证明,如证明委托书、遗嘱、继承权、财产赠予、分割、转让等;(2)证明发生在驻在国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亲属关系、身份或财产状况、婚姻状况及出生、死亡等等;(3)证明当事人在有法律意义上的文书的签名、印鉴属实、文书的正副本相符、译文与原文相符等等。这些证据在国外形成后,经过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公证后即可作为证据使用,而不必经过所在国的公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程序。当然,需要强调的是,驻外使、领馆的公证仅限于针对中国公民的请求,且仅限于使领馆有权进行公证的业务范围。
在加拿大BC省领的结婚证,现在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法院说要先办理这份加拿大结婚证公证手续才能立案。这个该怎么办?要回加拿大吗?
这就是典型的加拿大结婚证公证认证问题,因为加拿大的文书,国内不知道它的真假,所以就必须要公证过的,然后还要中国领事馆认证。
中国驻加拿大领事认证办理程序:
(一)有关文书应当首先由当地公证员(Notary Public)、律师或监誓员(Commissioner of Oaths)办妥公证;
(二)经驻加使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需送加拿大外交部认证;
(三)经驻加总领馆领区(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内公证机构公证后,有关文书则送交相关省(地区)政府指定部门认证;
(四)申请人根据加方公证机构所在地(请点击查看驻加使领馆领区划分一览表)分别向大使馆或有关总领事馆递交认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