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外资代表处授权书公证认证
代表处已经成为外资在国内的主要存在形式之一,这是代表处在设立,注册资本,税务方面的优势所带来的。以下我们将详细说明,特别是外资代表处授权书公证和授权书公证。
2010年起国家为了规范外资代表处的管理,对代表处在设立,延期,变更以及注销等各发面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其中之一就是增加公证认证的文件以及国外母公司成立2年以上的要求。
代表处设立要公证的文件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存续证明,章程,董事名册,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任命书,银行资信证明,首代护照(首代为外籍)。根据我们以往的办理经验,其中要特别说明的一点就是其中董事会决议要包含母公司同意设立驻华代表处,从董事中选取一位作为授权签字人,该人有权代表公司任命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全权处理设立事宜;授权书中一定要明确说明谁具有签字权来任命首代。
涉外公证认证领事认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首先需将办理的文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该国外交部公证认证办公室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涉外公证认证领事认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首先需将办理的文件送当地国际公证律师(Notary Public)公证。
第二步,将经过公证律师公证的文件送该国外交部公证认证办公室或外交部授权机构认证。
第三步,将办好公证、认证的文件送中国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