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离岸公司
香港公司商标转让公证
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一家香港公司要将其持有的国内注册的商标转让,商标局要求对其主体资格办理香港公证手续,这个该怎么办?
香港公司商标转让公证,首先由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送司法部驻港办公室-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手续。
需要办理的文件包括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等主体资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