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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变更有权签字人需要公证认证吗?
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外资代表处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变更,需要对新的授权文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以下是一个客户案例。
外国企业有权签字人变更已获批准,还需要外国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证明及公证,因为办理本次备案的同时还办理代表机构的延期手续,会出具外国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及公证,这份存续证明上已有新的签字人名字和公证了,那么还需要授权证明及公证吗?
需要办理公证认证的,由外国母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及最新授权文件,然后对这些文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